NO8.斩首
恐怖指数:★★★★☆ 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★

斩首的历史相当长,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,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。常用的斩首工具有:斧、剑、刀。在法国大革命时,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:断头台。
在古代的中国、英国、法国等多个国家,斩首均会公开进行,民众会围观刽子手如何执行有关刑罚。由于中国传统上会在午时问斩,并将首级悬挂在城池的午门上,又称“午门问斩”。
古代中国的斩首,刽子手必须接受过严格训练,原因有二,首先斩首之时必须斩在关节之间,另有一说指刽子手必须完全砍断而不可让首级与身体的皮尚有连接。
不仅是中国,乃至世界,斩首刑都是冷兵器时代施行范围最广、影响最为深远的死刑刑罚之一。斩首,又称砍头,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。中国式的砍头通常用大刀(俗称“鬼头刀”),而西方式的砍头在多用断头台和断头机。
在中国,斩首还有“枭首”和“弃市”等区别,枭首是指斩首后把头颅悬挂在高竿上示众,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区处死,即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”的意思。砍头的场面极具视觉冲击力,也极具心灵震撼力,所以,实施斩首一般都会在闹市举行,让众人围观,一是可以达到在肉体上消灭、精神羞辱的目的,同时也可以起到威慑其余的作用。
民国以后,砍头逐步被枪毙代替。
NO7.腰斩
恐怖指数:★★★★痛苦指数:★★★★

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,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,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,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。
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,传说一刀下去之后,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,以手沾血连书「篡」字,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。
公元前208年,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。
腰斩,即用利器从腰部将囚犯砍为两段的一种死刑刑罚。这种利器一般是长柄的宣花大斧,行刑时,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,刽子手高举斧头猛力砍下,将犯人一分为二。后世,斧头逐步被铡刀替代。要领略腰斩的残忍,看看小说家莫言的描写就够了:
……俺看到这种情景,心急智生,不待姥姥吩咐,趋前一步,双手抡起大刀,接着姥姥劈开的缺口,一咬牙,一闭眼,一刀下去,就把库丁斩成了两段。……那库丁的后半截身体,在那里抽搐着,没有什么大动作。可他那前半截身体,可就了不得了。……那家伙八成是一只蜻蜓转世,去掉了后半截还能飞舞。就看到他用双臂撑着地,硬是把半截身体立了起来,在台子上乱蹦哒。那些血,那些肠子,把俺们的脚浸湿了,缠住了。
——《檀香刑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