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次拍卖,是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求拍卖的,所得价款银行在55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。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因为发生过命案的房子价格会比市场价低,一些人会以低价买入,再以市场价抵押给银行,往往银行并不知道房子里发生的事。

记者了解到,在这套别墅的车库里曾有一名郭姓男子遇害。2006年发生了一起车祸,当年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着:2006年8月19日,郭某驾驶轿车在丹拉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至1721公里+30米匝道口处,车辆发生火灾后失控,他被当场烧死在车内。事后,保险公司赔了不少保险金。

几年后,郭某的尸体却被人发现在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上。难道一个人死了两次?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其实在2006年的车祸中,死的人并不是郭某,而是郭某的一个亲戚。事发时,郭某的亲戚驾驶郭某的车,车内也有郭某的身份证件以及手机。因为车辆在撞击后发生燃烧,郭某的亲戚被烧焦,无法辨认,当地警方就认定死者是郭某。

郭某和妻子冯某获得消息后,为了骗取保险,将计就计。于是,郭某躲了起来,冯某则开始办理丈夫的户籍注销及保险赔偿等事宜。在户籍被注销后,郭某回来找冯某,多次向她和家人讨要护照。岳父冯俊和冯某担心将护照交还后骗取保险金的事情败露,受到牵连,不愿交还护照,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。

2011年2月25日,冯俊得知郭某来到南京后,在麦德龙超市购买斧子、菜刀、垃圾袋等物品。到达目的地后,杨某便带上自己安排的人离开。冯俊在过道用斧背、菜刀背向郭某的头部连击数下,致其死亡。随后,冯俊和女儿一起驾车返回瑞金北村的家中。当晚11时许,父女俩又驾驶轿车返回案发现场。冯俊在过道将郭某尸体肢解,后与女儿共同将尸块和衣物装入垃圾袋中,并抛至江宁区翠屏山上。

经法医鉴定:郭某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,该颅脑损伤足以造成其死亡,死后被分尸。岳父冯俊1940年出生,案发当时已年满70周岁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4日作出判决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俊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冯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。据悉,2016年3月,冯某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1年11个月。2016年9月,冯俊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