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十大超能力第七:控火术
科学家莱顿弗洛斯特,在一把烧的通红的铁勺上滴上一滴水珠,水珠竟然悬浮起来并持续30秒,这就是现代物理学中著名的“莱顿弗洛斯特现象”。水滴能够悬浮起来的原因在于:接触炙热的铁勺后,水滴底部立即形成一层水蒸汽,把水珠与铁勺隔开,就使得水滴悬浮起来,悬浮起来的水滴暂时不能吸收更多的热量,减慢了汽化速度,因此悬浮可以持续30秒。

此现象说明当液体遭遇极度炙热时就将化作一层绝缘的气态防护层。当你用湿手指掐灭蜡烛时正是依靠这层蒸汽层的保护。只要有充分的条件,人人都可做到这点,然而只有很少的人可以对火免疫。
南森?库克是马里兰的一个铁匠,他能够脚踩炙热的金属,也能口含熔状的铅直至其在口中凝固,还能手握烧得火红的煤炭,而他的皮肤从不会留下任何烧痕。这是一种心灵控制物质的功效,还是经过多年控火,他的皮肤已经能抵抗灼烧带来的痛觉?
有些控火者可以触发并控制火焰,有的可以对着一块手帕吹气而将其点燃。
人类十大超能力第八:人体自燃
人体自燃是指由人体内部自发燃烧。记录在案的有杰克。安吉尔(Jack Angel)自燃,导致手部截肢;还有玛丽。里瑟(Mary Reeser)整个人烧透,被发现时只剩一块萎缩的头盖骨。小说中也不乏人体自燃现象的身影,如查尔斯。迪勤的《荒凉庄园》迪勤对自燃的主题迷恋不已,对此他还有过深度研究。

在火葬场,火炉的温度得预热到1837华氏度,花费上一两个小时,人体的主要骨架才能烧成灰烬。而人体自燃被发现时已经化为一滩流液,这就意味着至少要有2000华氏度才能达到如此效果。在一些自燃案例中,并非整个身体都烧了个透。